根据澳大利亚商标制度,异议人首先需在两个月异议期内提交“打算异议通知”,在“打算异议通知”中仅需声明异议人打算提出异议;
在“打算异议通知”及“异议理由及详细说明”提交后的任何时间内,双方可以共同向官方申请最多两次六个月的冷却期进行和解谈判;
申请人自收到“异议理由及详细说明”后一个月内需提交“意图答辩书”;
异议人需在申请人提交“意图答辩书”后三个月内提交证据材料;
自商标局下发通知告知异议人已提交全部证据之日起三个月内,申请人需提交证据材料,主要是反驳异议人的异议理由及证据;
自商标局下发通知告知申请人已提交全部证据之日起两个月内,异议人可以进行质证,限于反驳申请人的证据材料;
证据阶段完成后,作何一方或商标处长可以要求由商标局听证官举行听证,商标处长可以决定听证的具体形式,包括书面提交意见、或通过电话/视频会议进行口头陈词、或亲自出席听证会。通常情况下,听证官不会在听证会上直接作出裁定,一般是在听证会后三个月内下发书面裁定;
针对听证官的裁定,双方均可以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提出上诉。上诉必须在听证官下发裁定之日起二十一天内提出。
提交后,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!您也可添加微信189-8188-2208
鑫开源国际-专注企业出国服务
联系人:屠先生
客服:028-6202 6505
手机:189 8188 2208
QQ:258314520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顺城大街27号
Copyright © 2019-2024 鑫开源国际-为中国企业走出国门服务!官方网址www.yi16888.com 蜀ICP备17017859号-13 【公司执照】